婚姻法
來源:太原離婚律師 網址:http://www.adamslaybaugh.com/ 時間:2014-02-02 19:02:14
在國家基本法律的層面上,2001年4月28日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婚姻法》修正案,第一次對家庭暴力問題做了規定?!痘橐龇ā窂囊韵滤膫€方面對家庭暴力的防治做了規定:規定1、總則中將“禁止家庭暴力”(第3條)上升為基本原則。這一原則是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憲法原則的體現,也為今后各地制定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規、規定提供了法律依據。2、在裁判離婚的法定理由中,將配偶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作為法院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作出準予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第32拒絕家庭暴力?構建和諧家園條第2款第2項)。3、在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一章,規定了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與施暴者的民事法律責任(第43、44條與第46條)。例如,第46條規定,配偶一方因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家庭暴力與離婚賠償[1][2]《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蓖瑫r,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一)》第28條規定:“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币虼?,根據法律規定,受家庭暴力的離婚婦女,不但可請求物質賠償,而且可以請求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