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來源:太原離婚律師 網址:http://www.adamslaybaugh.com/ 時間:2021-08-06 14:08:17
一、民法典中協議訴訟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協議離婚只要夫妻一方不撤回離婚申請的,自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三十日以后六十日以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因為夫妻之間的離婚矛盾沒有涉及到很嚴重的侵權而法院直接審判實際上是不合理而容易引發其他的糾紛,所以法院都會選擇在判決之前以調解的形式緩和二者的情緒,如果調解之后仍然要離婚的,有訴訟時效規定嗎?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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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離婚訴訟調解多長時間不再起訴無效
我國對離婚訴訟調解多長時間不再起訴無效沒有規定?;橐鍪亲杂傻?,過不下去,隨時都可以協商離婚的。雙方都同意的話,去民政局是最快的。有一方不同意的,那就準備好材料去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自愿】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協議離婚需要多久的內容,如果是有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割的,特別是不動產,小編建議大家最好帶上離婚協議到公證部門做個司法公證,以方便日后執行。